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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与发展处(校友会<教育发展基金会>办公室、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办公室<副处级>)是学校开展国内合作与发展,以服务求支持,以贡献促发展,以共赢谋合作的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,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,牵头拟定并实施学校合作与发展工作的制度、规划、方案和计划;

二、组织开展学校与政府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的合作,加强与广大校友的联系交流,搭建合作平台,拓展发展渠道,实现学校与合作各方的共赢发展;

三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组织和服务相关校地、校企、校际等合作项目的实施,组织各合作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总结和评估。

四、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,确保招生、教学、毕业等重点环节合规有序,校外站点设置规范、运行合规。

五、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工作,包括对学校非学历教育统筹规划、规范办学行为、办学项目审批与过程监管等。

六、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学校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,按照《成都理工大学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实施办法》规定,拟定学校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帮扶工作计划,统筹协调校内相关单位开展帮扶工作,按期向上级报送各类帮扶工作信息、简报和总结材料等。

七、拟定学校校友工作制度、规划和年度计划,指导和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校友组织开展校友工作。完善校友分会组织建设,开展校友联谊活动,优化校友服务,征询和收集校友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建议意见,搭建学校与校友以及校友之间的交流合作的平台。

八、按照相关规定,牵头管理学校捐赠事务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。拟定学校捐赠管理制度、基金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,积极联络并争取校友和社会各界捐赠,规范基金使用和管理,支持学校建设发展。

九、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